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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守则

发布日期:2025-05-22  点击:

安全守则

一、“安全生产,人人有责”。全中心干部、职工应认真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、劳动保护的政策和法规。指导老师和实习学生应该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思想。

二、在教学、生产、工作与安全相抵触时,安全是第一位的。任何人不得违背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则而布置或安排工作。

三、工作中,应精力集中,坚守岗位,学生指导老师必须先于学生到工作场所,教师和管理人员必须最后离岗,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设备,切断电源、气源、熄灭火种,清理场地,检查无异常后离开。

四、调整检查设备需拆防护罩时,要先停电、关车,不准无罩开车,中途停电,应关闭电源。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,必须有主有从,统一指挥。

五、进行实习教学之前,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并加强实习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,防止出现安全事故。

六、学生进入实习场地实习,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,女工及实习女学生要把发瓣放入帽内,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。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。不准穿拖鞋、赤脚、戴头巾、围巾工作。

七、学生进入实习场地后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,在指定地点进行训练,不得串岗及做其它与实习无关的事情。严禁在现代工程训练中心内抽烟。严禁带食物、饮料、雨伞进入实习场地。随身携带的包、衣物、水杯要放在指定的地方。

八、学生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触碰仪器设备、配电柜(箱)。如擅自动用仪器设备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
九、学生实习结束后,应关断所有仪器设备、工具电源,收拾清理所用仪器设备和工具,清扫实习场地。各工种实习结束均应进行清点,由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去。

十、发生事故,学生应立即停止操作,关停仪器设备,报告指导教师,学生不得擅自处理。